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采购科对永城市城建集团工程项目所需石灰采购采用采购谈判的方式选取供应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材料供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永城市城建集团工程项目所需石灰采购;

1.2采购范围:

1.2.1采购标的数量:公开选择1-4家供应商进行材料供应。

1.2.2工期:根据工程进度设定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服务期间政策变动,则按新的政策执行。在施工期间如果材料质量不达标,下一轮我公司石灰材料采购等项目,该企业则不在采购单位考虑范围。

1.3采购预算:本项目为单价谈判,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最终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1.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谈判共设一个标段;

1.5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审查。  

二、采购内容

2.1质量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规范要求之间如不一致,以要求较高者执行标准为准;

三、评选办法

供应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采用现场拆封开标并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质量优、价格低、付款方式有益于城建集团者优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所采购的物品或施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期限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城建集团一楼材料采购科

联系方式:经先生 13167365125